临沂商城管委会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发布日期:2024-12-03


为便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及时、准确获取临沂商城管委会(以下简称“本部门”)的政府信息,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建设法治政府,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公布,国务院令第711号修订,以下简称《条例》),编制本指南。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一)信息分类和编排体系

一、信息分类和编排体系

本机关,在职责范围内,负责主动或依申请公开下列各类政府信息:

(一)机构职能

主要包括:本部门职能、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等机构信息;机构领导情况;法人证书;临沂商城年度情况介绍,内设机构职能、联系电话等机构设置信息。

(二)规划计划

主要包括:本部门工作要点、实施方案、发展规划等。

(三)财政信息

主要包括:预算安排、决算执行请、绩效评价结果等财政预决算信息。

(四)政策解读

主要包括:商城转型升级扶持政策及实施细则;文字、图片图标等形式出台的解读信息。

(五)会议公开

主要包括:党工委会、主任办公会会议纪要、会议议题、会议解读等。

(六)建议提案

主要包括:市级建议提案办理结果、总体情况等。

(七)数据统计

主要包括:临沂商城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和各专业批发市场名单。

(八)政务公开组织管理

主要包括: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年报、政务公开组织保障机构等信息。

二、获取形式

(一)主动公开

本部门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范围,详见《目录》。

● 公开形式

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主要采取政府网站网上公开形式。本机关网上信息公开网址为http://mart.linyi.cn

本机关还将采用以下辅助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1.通过政府公报、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和报纸、广播、电视等公共媒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2.本部门在临沂商城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设有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到该查阅点查阅本机关公开的政府信息;

本部门网上公开的信息,除临时性工作信息以外,网上留存的期限为2年。超过留存期的信息,本机关不再继续通过网上公开,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到本机关设立的公共查阅点(临沂商城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查阅。

● 公开时限

本部门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或者根据情况及时更新。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除本部门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本部门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见本《指南》第三条),负责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本部门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提出申请

向本部门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应当书面填写《临沂商城管理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见附件1)。《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以在本部门网站上下载电子版,复制有效。

申请人对申请获取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机关确定信息内容的提示。

1.受理书面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除申请人当面提交《申请表》外,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电报、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2.本部门受理通过互联网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申请人可通过互联网在本部门网站上填写电子版《申请表》,向本部门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网址为http://mart.linyi.cn

本部门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短消息等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 申请处理

本部门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根据需要,可能通过相应方式对申请人身份进行核对。

本部门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信息。

对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本部门将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答复。

本部门办理申请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时,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确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延长答复时间不超过15个工作日,并告知申请人。《条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部门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三、不予公开

1.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

2.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本部门不予公开。但是,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本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予以公开。

3.本部门的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不予公开。

4.本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不予公开。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上述信息应当公开的,从其规定。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为:

临沂商城管理委员会宣传交流科

办公地址:北城新区南京路与卧虎山路交汇处临沂应用科学城A座

邮政编码:276000

办公时间:

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法定工作日夏季)

上午:8:30—12:00; 下午:13:30-17:00(法定工作日冬季)

联系电话:0539-8963099

传真:0539-8963099

电子信箱:lysc@ly.shandong.cn

五、其他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部门提供的与其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记录不准确的,可以向本部门提出更正申请,并提供证据材料。本部门将根据申请作出相应处理,并告知申请人。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部门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本部门投诉举报(投诉电话:0539-8963099;电子邮箱:lysc@ly.shandong.cn;办公地址:北城新区南京路与卧虎山路交汇处临沂应用科学城A座;邮政编码:276000;接待投诉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法定工作日夏季)上午:8:30—12:00; 下午:13:30-17:00(法定工作日冬季)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部门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临沂商城管理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临沂商城管理委员会

2024年12月

附件【临沂商城管理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