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单位年初预算为17019.29万元,为保障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根据市财政局要求,现将2021年单位预算做部分调整,具体调整方案如下:
一、基本支出
一是按照《中共临沂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临沂商城管理委员会机构职能编制规定>的通知》(临编〔2021〕8号),将临沂商城国际贸易服务中心并入临沂商城管理委员会的要求。自2021年4月起,将临沂商城国际贸易服务中心剩余资金并入临沂商城管理委员会统筹使用,基本支出调增113.38万元。
二是根据年度考核结果,我单位收到考核奖励金249.68万元。
三是2021年我单位有人员调离,共调减资金57.97万元。
二、临沂商城发展专项资金
一是因机构改革,将市场采购贸易相关职能划转至市商务局,故将临沂商城发展专项资金3475万元调至市商务局,用于兑现市场采购贸易扶持政策。
二是《关于支持商城转型发展的七条政策》扶持资金由市财政局直接拨付至区财政兑现,故调减临沂商城发展专项资金3233.07万元。
三、土地出让支出
我单位申请土地收益资金3000万元,用于解决历史遗留问题。
综上所述,我单位年初预算资金调减3402.98万元,调整为13616.31万元。
附件:1.预算调整申报表-收支总表
2.预算调整申报表-功能分类
3.预算调整申报表-经济分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