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商城管理机构,委各科室:
根据市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工作安排,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关于印发<关于聚焦难点堵点精准施策 强化落实落细纾困惠企的若干意见>的通知》(临指发〔2020〕2号)(附件5)文件精神,决定组织兑现由我单位牵头负责的部分政策,现就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政策内容和申报指南
根据文件要求,我单位负责组织兑现的政策为第三项“加大转型发展引导力度”第7条“积极推动临沂商城转型发展”,具体内容和申报指南如下:
(一)电商直播平台企业房租补贴政策
1.政策内容
加大直播电商扶持力度,鼓励直播电商平台、服务商在临沂商城设立区域运营中心,对新落户临沂商城的当年平台线上销售额达到1亿元以上的电商直播平台企业,一次性给予50%的房租补贴,最高不超过30万元。(责任单位:临沂商城管委会、市财政局、市商务局)
2.申报条件
2020年1月1日--2020年12月31日在临沂商城新设立的直播电商平台、服务商区域运营中心,且当年线上年销售额达到1亿元以上。
3.申报材料
(1)《临沂商城直播电商扶持资金申请表》(附件1);
(2)申请报告:主要包括申请单位和项目的基本情况、新设立平台相关情况、拟申请补助金额等;
(3)房屋租赁合同;
(4)年销售额相关证明材料;
(5)营业执照、法人和经办人身份证等;
(6)申报单位责任声明(附件3)。
上述材料全部装订成册,一式三份,加盖公章。
4.申报及拨付程序
(1)申报: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将申报材料提交区商城管理机构(具体地址咨询所在区的商城管理机构)。
(2)初审:区商城管理机构进行初审,填写《临沂商城直播电商扶持资金申请表》(附件1)“初审意见”一栏,汇总填报《临沂商城纾困惠企政策申报初审汇总表》(附件4,一式三份),连同企业申报材料(一式三份),统一报至临沂商城管委会协调督导二科(地址:临沂市北城新区应用科学城A座402)。
(3)复审:临沂商城管委会有关科室进行复审,并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审核,出具审核结果。
(4)拨款:根据审核结果,拟定资金拨付方案报市财政局审批,将资金拨付到企业。
5.申报时限
2021年6月30日--7月14日,企业到区商城管理机构提交申报材料。
2021年7月15日--7月21日,区商城管理机构初审,并将申报材料提交临沂商城管委会协调督导二科。
6.联系人和咨询电话
临沂商城管委会协调督导二科张振,0539-8963028。
(二)电商产业公共直播间补贴政策
1.政策内容
加快培育一批产业公共直播间,鼓励市场主办方在市场内设立直播电商专营区、公共直播间,对经营面积大于100平米且配套服务设施齐全的给予一次性5万元补贴。(责任单位:临沂商城管委会、市财政局、市商务局)
2.申报条件
纳入临沂商城运行监测范围的批发市场,2020年1月1日--2020年12月31日在市场内设立直播电商专营区、公共直播间,经营面积大于100平米且配套服务设施齐全。
3.申报材料
(1)《临沂商城直播电商扶持资金申请表》(附件1);
(2)申请报告:主要包括申请单位和项目的基本情况、创建直播电商专用区、公共直播间相关情况,拟申请补助金额等;
(3)经营面积及购买配套设施的相关证明材料;
(4)营业执照、法人和经办人身份证等;
(5)申报单位责任声明(附件3)。
上述材料全部装订成册,一式三份,加盖公章。
4.申报及拨付程序
(1)申报: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将申报材料提交区商城管理机构(具体地址咨询所在区的商城管理机构)。
(2)初审:区商城管理机构进行初审,填写《临沂商城直播电商扶持资金申请表》(附件1)“初审意见”一栏,汇总填报《临沂商城纾困惠企政策申报初审汇总表》(附件4,一式三份),连同企业申报材料(一式三份),统一报至临沂商城管委会协调督导二科(地址:临沂市北城新区应用科学城A座402)。
(3)复审:临沂商城管委会有关科室进行复审,并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审核,出具审核结果。
(4)拨款:根据审核结果,拟定资金拨付方案报市财政局审批,将资金拨付到企业。
5.申报时限
2021年6月30日--7月14日,企业到区商城管理机构提交申报材料。
2021年7月15日--7月21日,区商城管理机构初审,并将申报材料提交临沂商城管委会协调督导二科。
6.联系人和咨询电话
临沂商城管委会协调督导二科张振,0539-8963028。
(三)境外营销网络项目补贴政策
1.政策内容
加大对海外项目扶持力度,对经临沂商城管委会认定的临沂商城境外营销网络项目(包括海外临沂商城、商品展示中心、海外仓),可正常运营且当年入驻企业实际进出口总量较去年增加的,根据经营规模给予项目主办单位最高不超过50万元的一次性补贴,用于境外营销网络项目场地租赁、人员费用等。(责任单位:临沂商城管委会、市财政局)
2.申报条件
申报主体为境外营销网络项目的主办单位,且该项目经临沂商城管委会认定,可正常运营,入驻企业2020年实际进出口总量较2019年增加。
3.申报材料
(1)《临沂商城境外营销网络项目补贴申请表》(附件2);
(2)申请报告:主要包括项目单位情况和项目情况(包括项目基本情况、经营人员情况、业务开展情况、营业收入情况、年内进出口额等)以及申请补助金额等,新开办项目需提报项目可行性报告或市场调研分析报告;
(3)项目主办单位与临沂商城管委会签署的相关协议、合同;
(4)项目合法性证明:包括项目所在国颁发的批准文书、营业执照等文件复印件;
(5)项目投资证明:场地费用,包括场地购买或租赁合同、发票、出资证明等凭证复印件。人员费用,包括聘用合同、工资证明等凭证复印件;
(6)进出口业绩证明:年内进出口报关单以及国内采购单、发票等资料复印件;
(7)入驻企业证明:入驻商户的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入驻协议或合同、相关费用发票复印件,经营场地(含展位或仓位编号)证明复印件,入驻商户经营业绩证明、经营人员情况资料等;
(8)营业执照、法人和经办人身份证等;
(9)申报单位责任声明(附件3)。
上述材料全部装订成册,一式三份,加盖公章。
4. 申报及拨付程序
(1)申报: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将申报材料提交区商城管理机构(具体地址咨询所在区的商城管理机构)。
(2)初审:区商城管理机构进行初审,填写《临沂商城境外营销网络项目补贴申请表》(附件2)“初审意见”一栏,汇总填报《临沂商城纾困惠企政策申报初审汇总表》(附件4,一式三份),连同企业申报材料(一式三份),统一报至临沂商城管委会协调督导三科(地址:临沂市北城新区应用科学城A座422)。
(3)复审:临沂商城管委会有关科室进行复审,并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审核,出具审核结果。
(4)拨款:根据审核结果,拟定资金拨付方案报市财政局审批,将资金拨付到企业。
5.申报时限
2021年6月30日--7月14日,企业到区商城管理机构提交申报材料。
2021年7月15日--7月21日,区商城管理机构初审,并将申报材料提交临沂商城管委会协调督导三科。
6.联系人和咨询电话
临沂商城管委会协调督导三科李玮,0539-8963067。
二、有关责任
(一)区商城管理机构和临沂商城管委会有关科室要密切配合,广泛宣传,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在申报期限内提交申报材料,共同做好纾困惠企政策的申报和审核工作。
(二)申报上述各类政策的项目,已享受其他市级财政资金扶持的,不得重复申请。区商城管理机构和临沂商城管委会有关科室要认真研究政策文件和申报指南,正确理解并掌握,在初审和复审环节要对申报材料严格把关,确保审核结果准确无误。
(三)资金申请企业应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获得专项资金扶持的企业,应按国家相关规定进行财务处理,并妥善保存相关原始票据及凭证,对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应积极配合并提供资料。
(四)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骗取、挪用和截留专项资金。对违反规定的,临沂商城管委会有权追回已拨付的款项并取消该单位以后年度的资金申请资格。涉及到违法违纪行为的,移交有关机关追究相关责任。
三、其他事项
(一)有关各项政策扶持内容、申报材料等方面的问题,请根据政策类别分别咨询相应联系人。
(二)本通知涉及的所有文件、申报材料及所需表格等均可到临沂商城管委会官方网站(http://mart.linyi.cn)浏览下载。联系人:丁玉豪;联系电话:0539-8963010。
附件:1.临沂商城直播电商扶持资金申请表
2.临沂商城境外营销网络项目补贴申请表
3.申报单位责任声明
4.临沂商城纾困惠企政策申报初审汇总表
5.关于聚焦难点堵点精准施策 强化落实落细纾困惠企的若干意见
临沂商城管理委员会
2021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