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
外国人在临就读院校申请居留证件 |
办理单位 |
临沂市公安局出入境商城接待大厅 |
办理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五十七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 |
申请材料 |
1、填写完整的《外国人签证证件申请表》,并提供本人近期正面2寸免冠彩色照片一张;
2、外国人临时住宿登记表;
3、有效护照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并附有效签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最后一次入境章页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提供JW201表或者JW202表,就读院校注明学习期限的公函和《录取通知书》;
5、需要勤工助学或者在校外实习的,提交就读学校和实习单位出具的同意勤工助学或者校外实习的函件;
6、申请有效期一年以上的居留证件的,应当按规定提交健康证明;
7、外国留学生的外籍配偶、父母、未满18周岁子女、配偶的父母申请居留证件,须提供被探望人出具的说明亲属关系的函件、家庭成员关系证明、留学生就读院校公函及留学生护照及居留许可。境外机构出具的有关证明须经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并出具中文翻译件;
8、民办学校还需提供山东省外籍人员子女学校办学许可、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同意学校具有接受外国学生资格的批复、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公立学校还需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9、居住于自购房屋的,提供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居住于租赁房屋的,提供与房主签订的租房合同;
10、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机构认为应当提供的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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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条件 |
在临就读院校的外国人 |
办理程序 |
1.本人或学校提报申请材料;
2.出入境商城接待大厅窗口审查,材料齐全予以受理并收费,材料不全或不符合受理要求的,当场告知需要补正的材料,或说明不予受理理由;
3.上传临沂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审核、审批;
4.到临沂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领证。 |
外国人签证(非对等国家)收费标准 |
零次有效160元/件、一次有效168元/件、二次有效252元/件、半年多次有效420元/件、一年多次有效672元/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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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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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计委、财政部计价格【2003】392号 公安部 公传发【2011】47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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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办理期限 |
7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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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驻大厅承诺办理期限 |
材料齐全,一次性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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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 |
临沂市公安局出入境商城接待大厅(兰山区双岭路与宏大路交汇跨国采购中心院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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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0539-8029706 8022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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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涉外单位邀请的外国人前来办理签证证件之前,单位未备案的应先到辖区公安机关登记备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