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
延期R签证或换发R签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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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单位 |
临沂市公安局出入境商城接待大厅 |
办理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五十七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 |
申请材料 |
1、填写完整的《外国人签证证件申请表》,并提供本人近期正面2寸免冠彩色照片一张;
2、外国人临时住宿登记表;
3、邀请、接待单位证明函件;
4、有效护照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并附有效签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最后一次入境章页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邀请、接待单位经工商局年审的营业执照副本、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常驻机构代表登记证等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6、申请换发R签证者,还应提交符合中国政府主管部门确定的外国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专门人才引进条件和要求规定的证明材料;
7、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机构认为应当提供的其他材料。 |
办理条件 |
国家需要的外国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 |
办理程序 |
1.邀请、接待单位及个人提报申请材料;
2.出入境商城接待大厅窗口审查,材料齐全予以受理并收费,材料不全或不符合受理要求的,当场告知需要补正的材料,或说明不予受理理由;
3.上传临沂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审核、审批;
4.到临沂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领证。 |
外国人签证(非对等国家)收费标准 |
零次有效160元/件、一次有效168元/件、二次有效252元/件、半年多次有效420元/件、一年多次有效672元/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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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依据 |
国家计委、财政部计价格【2003】392号 公安部 公传发【2011】470号 |
法定办理期限 |
7个工作日 |
入驻大厅承诺办理期限 |
材料齐全,一次性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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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 |
临沂市公安局出入境商城接待大厅(兰山区双岭路与宏大路交汇跨国采购中心院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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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0539-8029706 8022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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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涉外单位邀请的外国人前来办理签证证件之前,单位未备案的应先到辖区公安机关登记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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