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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港澳就业证办理服务指南

2015年11月03日
事项名称 台港澳就业证办理服务指南
办理单位 临沂市人力资源和和会保障局
办理依据  
申请材料 1、《台港澳人员就业申请表》 2份
2、用人单位聘用申请函(说明聘用原因、职务,用人单位盖章) 2份
3、批准书、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2份
4、拟聘用人员的履历证明(含最终学历和完整工作经历、须中文打印、用人单位盖章) 2份
5、由卫生检疫部门出具的健康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 2份
6、拟聘用人员从事该项工作的资格证明 2份
7、《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港澳同胞回乡证》(正本及复印本) 2份
8、近期二寸证件照 3份
 
办理条件 材料齐全
办理程序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法定办理期限 1个工作日
入驻大厅承诺办理期限 1个工作日
办理地点 山东省临沂市国际贸易服务大厅人社局窗口
联系电话  0539- 2652548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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