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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港澳就业证办理服务指南
2015年11月03日
事项名称
台港澳就业证办理服务指南
办理单位
临沂市人力资源和和会保障局
办理依据
申请材料
1、《台港澳人员就业申请表》 2份
2、用人单位聘用申请函(说明聘用原因、职务,用人单位盖章) 2份
3、批准书、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2份
4、拟聘用人员的履历证明(含最终学历和完整工作经历、须中文打印、用人单位盖章) 2份
5、由卫生检疫部门出具的健康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 2份
6、拟聘用人员从事该项工作的资格证明 2份
7、《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港澳同胞回乡证》(正本及复印本) 2份
8、近期二寸证件照 3份
办理条件
材料齐全
办理程序
收费标准
无
收费依据
无
法定办理期限
1个工作日
入驻大厅承诺办理期限
1个工作日
办理地点
山东省临沂市国际贸易服务大厅人社局窗口
联系电话
0539- 2652548
备注
上一条:
外国人变更国籍
下一条:
就业证延期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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